三年维权路 仲裁巧调解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1-09-17     来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9月2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办公室格外热闹。在市仲裁院工作人员的倾心调解下,成功为一名工伤职工调解了一起长达三年的维权案件。 

当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田某某和代理人脸上终于露出了喜悦的笑容,连声道谢:“谢谢,非常感谢你们为我讨回了公道,有了你们的帮助,才我苦盼了三年的工伤维权终于有了圆满结果。

案件还得从三年前的一天说起2018年1月19日,田某某在工作时因工受伤。市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因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导致工伤认定中止,遂向市仲裁院申请确认田某某用人单位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经过开庭审理,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裁决后,用人单位不服,起诉至仁和区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裁决结果。经仁和区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审判决后,用人单位又起诉至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仁和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2020年5月,一审、二审人民法院均确认田某某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田某某拿到生效的判决书后,信心满满的再次来到市劳动行政部门恢复工伤认定申请。2020年6月,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田某某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服依法向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院维持了工伤认定结果。但用人单位仍不服,向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自行撤诉,该行政案件再次经历一审、二审,田某某的工伤结果终于尘埃落定,并鉴定为拾级伤残。  

当拿到法院的裁定文书,田某某掩藏不住内心的喜悦,但她知道三年多的维权路并未就此结束。经过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均无果,田某某再次做好了“一裁两审”的心理准备,想到这里田某某说:“本应该属于我的赔偿,却要通过六七个法律程序才能结束,况且公司经营不善,几年后还不一定能拿到钱,这个官司打得我心力交瘁”。

20217月9日田某某市仲裁院提起拾级工伤待遇的仲裁请求,并于同年727日开庭审理考虑本案双方当事人为该纠纷已经历时且用人单位支付能力较弱,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前期也投入较大精力,如能在仲裁阶段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支付待遇,必将对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仲裁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多次双方当事人做疏导工作,用人单位无奈告知目前无支付能力,只愿意支付3万元,劳动者一方更是坚决不同意。经过多轮调解,仲裁员通过辩法析理,双方由坚冰慢慢融化,仲裁院始终抱着不放弃的信念,不断寻求切实可行的最佳处理方案,使法、理、情融为一体,从最初的3万元调整到6万元再到7万元,从分期支付到一次性履行,最终在庭后调解阶段,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于20219月2,在市仲裁院办公室转账支付了田某某7万元工伤待遇

三年半的漫长纠纷个月的耐心劝说,双方终于通过和解的方式为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